戰國時期,就曾發生這麼一件事。齊國有兩位勇士,一人住城東,一人住城西,互相不服氣。某日,他們突然在沖上相遇,想比試一下,到底誰是真正的勇士。他們一同到酒店飲酒,一個人說:“喝酒不能沒有下酒菜。”於是就拔出刀來,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片肉給對方吃。另一位毫不示弱,也拔出刀來割自己身上 的肉給對方吃。這樣,你割一片,我割一片,割來割去,兩個人不一會兒都送了命。 【若無記錯,似乎是孟子和誰說的】漢高祖二年(前205年),“人相食,死者過半。”“關中大饑,米斛萬錢,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漢”(《資治通鑒》)。《史記.黥布列傳》記載,西元前196年夏,劉邦以梁王彭越陰謀造反為由,將其殺死,切碎作成肉醬,並把這肉醬分發給全國各地的諸侯食用,以示恐嚇。不但皇帝吃人肉,還要追給諸侯嘗人肉茲味。劉邦一面講禮教尊孔子,一面吃人肉。 漢武帝獨尊儒術,窮兵黷武,弄得民不聊生,百姓易子而食。漢武帝建元三年(西元前138年):“河水溢于平原,大饑,人相食。”漢武帝建元六年(西元前135年):“河南……父子相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么,儒曰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信乎矣】。”漢武帝鼎元三年(西元前114年):“關東郡國十餘,饑,人相食。” 漢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饑,或人相食,轉旁郡錢、穀以相救。”漢元帝初元二年(前47年)六月,“關東饑,齊地人相食。” 漢成帝永始二年(前15年),“梁國平原郡人相食……" 漢王莽天鳳元年(14年),“緣邊大饑,人相食。”王莽地皇三年(22年),“關東,人相食。”漢王莽時:“北邊及青、徐地,人相食。”王莽被殺,懸首示眾,“百姓共提擊之,或切食其舌”,將其舌頭切了分吃。 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民饑餓,相食”。建武二年(26年),關中大饑“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 漢安帝永初三年(109年)三月,“京師大饑,民相食。” 十二月:“並、涼二州大饑,人相食。”
【噫,史家輕筆一勾,俱是多少人寰慘劇,之后太過恐怖,止標不注】
漢桓帝元嘉元年(151年),“任城梁國饑,民相食。” 漢靈帝建寧三年(170年),“河內人婦食夫,河南人夫食婦。” 初平二年(191年),曹操軍困钜野西南;大饑,人相食。 獻帝興平元年(194年),出現煌災,“六月,蝗蟲起,百姓大饑,是時穀一斛五十萬,豆麥二十萬,人相食啖,白骨委積,臭穢滿路。” 興平元年初,曹操乏食,程昱向曹操搶來的三日軍糧中就夾有不少人肉乾(“昱略其本縣,供三日糧,頗雜以人脯”)。 獻帝興平二年,董卓初死(195年),關中“三輔民尚數十萬戶。李榷、郭汜等放兵劫掠,加以饑饉,二年間民相食略盡”。(《資治通鑑》) 漢末臧洪為袁紹所圍,城中食盡,亦“殺其愛妾,以食兵將【此也是一種經典】”。吳虞在《吃人與禮教》一文中說,“把人當成狗屠,把他人的生命拿來供自己的犧牲”,然而,就是“這樣蹂躪人道蔑視人格的東西,史家反稱准他為‘壯烈’,國人反親慕他為‘忠義’,真是是非顛倒,黑白混淆了…孔二先生的禮教,講到極點,就非殺人吃人不成,真是慘酷極了!”他得出結論說,禮教就是“吃人”,“吃人”就是禮教。 在食人習以為常的動亂中,孔融為人吃人製造理論根據;他說吃不認識的人,就好比吃猩猩吃鸚鵡。吃人的強盜將人當作牲口一樣,用繩子穿過手心牽著走。曹操手下有位將官王忠,在關中當亭長時就吃過人;曹丕知道王忠的老底,在和王忠同行時,竟叫隨從的小丑將荒墳中取來的死人頭骨系在王忠的馬鞍上取樂。皇帝對吃人不當一回事。其它人可想而知。 三國時,吳國大將高澧好飲酒,愛殺人並飲人的鮮血。每天夜晚,他都在住所附近擄掠過往行人,殺死後飲其血食其肉。【經查,出于《三國志》 】
青龍四年(236年),遼東公孫淵反。景初二年(238年)正月,使司馬懿將四萬人討淵。六月,至遼東,圍襄平(遼陽市)。七月,大雨,雨霽,合圍,百計攻之,矢石如雨。淵窘急,糧盡,人相食【也是中國戰爭一大特色,直到越戰還有】,死者甚多。八月,淵請降,不聽。城潰,斬淵父子于梁水上。 西元304年,當時還是“八王之亂”。幽州刺史王浚引進慕容鮮卑來對付成都王穎。慕容鮮卑乘機大掠中原,搶劫了無數財富,還擄掠了數萬名漢族少女。回師途中一路上大肆姦淫,同時把這些漢族少女充作軍糧【中國女人打戰除了脫褲子引晦氣堵火炮之外,原來有此用,另注,此非獨案,后面還有】,宰殺烹食。走到河北易水時,吃得只剩下八千名少女了。王浚發現後,要慕容鮮卑留下這八千名少女。慕容鮮卑一時吃不掉,又不想放掉。於是將八千名少女全部淹死于易水。易水為之斷流。 羯族簡直就可以稱之為“食人惡魔”了。史載他們行軍作戰沒有糧草,擄掠漢族女子作為軍糧,羯族稱漢族女子為“雙腳羊”。夜間姦淫,白天則宰殺烹食。羯族的後趙政權使漢族到了滅族的邊緣。太子石邃比他爹石虎還要令人髮指。太子石邃性情極為殘暴,他酗酒好色,縱欲無度,有時深夜出宮去大臣家,見凡有姿色的婦女,就強迫交歡。有時他將宮女先濃妝豔抹,然後割下頭,將頭放在盤上,傳示四座觀賞。石邃這個惡魔竟然篤信佛教,他命令他所擄掠的漢族女子做尼姑,碰到漂亮的就先交配,然後就把這個倒楣的尼姑身上的肉割下來和牛羊肉混著煮,還把這種食品賞賜給部將吃,讓他們猜測是什麼原料做的。
冉閔滅後趙政權,一次解放被擄掠的漢族女子達20萬。這些漢族女子不是被擄去作妻作妾的,而是作為“雙腳羊”一樣的家畜。隨時隨地被姦淫、隨時隨地被宰殺烹食。有5萬多少女這時雖被解放但無家可歸,被冉閔收留。後來冉閔被慕容鮮卑擊敗,鄴城被占。這5萬名少女又落入食人惡魔慕容鮮卑的手中。
【有網友指出,以下慕容鮮卑一段存在極大爭議,鄙人估計,這個充斥現實民族主義話題的時間段的歷史,定會有許多謠言和刻意詆毀,所以該網友所言:“慕容鲜卑那一段是极端汉族主义者编造的,那些女人被吃了不错,但是却是冉闵儿子统治下的人吃的。”應該成立】
慕 容鮮卑姦淫污辱,又把這5萬名剛脫離羯族魔爪的少女充作軍糧。一個冬天就吃了個乾淨。鄴城城外這5萬名少女的殘骸堆成了小山。 《禮記.檀弓上》說,“父之仇,弗與共戴天。”父是兒子的“天”【這么一來父食子是天災了?】,因此必須報仇,不可與其敵共處於天下。往往是殺人還不足以洩憤,作為懲罰,仇敵應被完全徹底地吃掉,包括骨、肉、心、肝等等。西晉末年,馬權殺了綦毋翊因為殺了馬的兄弟,馬權吃了綦毋翊的肝。陰平太守譙登利用流寇的力量,殺了巴西太守馬晚,並且吃了他的肝。 東晉初年的趙胤殺了杜曾,並吃了杜的肺和肝。大約是在同一時間,出於同樣的原因,謝混活捉了張猛。他為了報仇,對其“刳肝生食之”【人肝味甘否?傳中國人乃龍之傳人,難道此即龍肝鳳髓?】。因張猛是殺死謝混父兄的兇手。 東晉孫恩作亂時,擒獲縣令就把他剁成肉醬,並且把他的妻子兒女殺死吃肉。誰不肯吃這人肉就把他支解處死,連他的肉也一塊吃掉。 《晉書.劉聰載記》記載,十六國時期漢王劉聰當政時,平陽發生過一次大地震,狂風暴雨,大樹被連根拔起。當時有一個村婦生下了一個雙頭小孩,孩子大伯父以為這小孩是妖怪,竟然把他給放在鍋內煮熟,吃了【上行下效】。更不可思議的是,吃了小孩三天后,這人離奇地死了。雙頭兒明顯是母親懷孕時畸變所致,但當時人們卻將之與地震的發生聯繫了起來,荒唐至極。 到了南北朝進,拓跋鮮卑的拓跋燾發動30萬大軍進攻宋國,居然不帶一點糧草,如果掠奪的食物不能解決需要的話,就只能是“掠人而食”了。事實上他們也確實是這麼幹的。
385年正月,秦王堅朝饗群臣,時長安饑,人相食,諸將歸,吐肉以飼妻子【真“禽獸行”了】(《資治通鑒》)。十月,“燕、秦相持經年,幽、 冀大饑,人相食,邑落蕭條,
燕之軍士多餓死,燕王(慕容)垂禁民養蠶,以桑椹為食”(《資治通鑒》)。苻登領兵征戰,把殺死的敵兵叫做“熟食”。他對軍士們說:“你們早上作戰,晚上就可以飽餐肥肉,不必擔心挨餓。”於是,部下都甘願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飽後再作戰,兇猛異常。 劉宋元嘉18(441)年酒泉守將沮渠夫周“殺妻以食戰士【古已有之,古已有之】”。宋文帝元嘉30年(453),劉劭的助手張超之在守衛京城皇宮的戰鬥中失利,最後被亂兵所殺。“張超之走至合殿禦床之所,為軍士所殺,刳腸割心,諸將臠割其肉,生啖之,焚其頭骨”。 前廢帝永光元年(485):“討義恭殺之並其四子,斷絕義恭肢體,分裂腸胃,挑取眼睛以蜜漬之,謂之鬼目粽。” 南梁蕭綸驕縱跋扈,受到父親蕭衍責備。他懷疑是何智通告的狀,便派爪牙在街巷中將何智通刺死。後來這些殺人兇手被抓獲,何智通的兒子何敞之把他們裝在車籠裡,四面架上火,燒的焦熟。何敞之還用車拉上錢,並備置了鹽和蒜,雇人來吃他們的肉。每吃一塊肉,賞一千錢。頃刻之間,被分光吃淨。 梁武帝太清三年(549),“九江大饑,人相食者十四五”(40%-50%),建康城被侯景圍困“數月之間,人至相食,存者百無一二”。“軍人屠馬于殿省間,雜以人肉,食者必病”。 元帝承聖元年(552)“暴(侯)景屍于市,市民爭取食之,骨皆盡;”侯景的屍體被切成碎塊煮成湯(羹),侯景的妻子凓陽公主也被民眾殺而食之【有什么樣的國民,就有什么樣的統治者,信乎矣】。侯景的副將王偉被囚並解往江陵,被梁朝的民眾放在爐中烤熟食用。
【此凓陽公主段為網友指出:“并没有被吃,可是大家吃她老公时候她也得参加,不然她就会有危险,见过社会迫使妻子吃老公尸体的奇景没??还有侯景的儿子,被用油锅煎了,就是个小孩子。”雖此說更為可信,鄙人無權修動原文,故加注與此】
隋朝初年,王頒因不滿陳國國王陳霸先殺其父,加入了正在南方攻打陳國的隋軍。陳國敗後,王頒從墳中掘出陳霸先的屍體,焚其屍骨,用水和著骨灰喝了
下去。 隋煬帝開汴渠,麻叔謀【又一可止小寶寶夜啼的】被任命為開河督護。他到達寧陵後患病,求醫診治。醫生說必須用肥嫩的羊肉蒸熟後加入藥物,一起服食。鄉村百姓前來獻羊羔約有數千人,麻叔謀給了他們優厚的報酬。寧陵縣下馬村有個叫陶榔兒的,他家的祖墳靠近河道,害怕挖河時被發掘,就偷了別人家一個三四歲的男孩,殺死後蒸熟裝入食盒獻給麻叔謀。麻叔謀吃著這肉,香美異常,十分滿意,就下令讓河道在經過陶家墳地時繞了個彎。陶榔兒兄弟繼續偷盜小兒蒸熟獻給麻叔謀來討賞。其它百姓也效法他們。當時,附近村莊接連丟失小兒達數百名。當地凡有小孩的人家,都特製一個大木櫃,夜裡就把小孩藏在櫃中,用大鎖鎖牢,而且全家人點著蠟燭值班看守。到天亮打開櫃子,若小孩還在,全家老幼都一齊慶賀。即使如此,丟失小兒的事件仍然不斷發生。 隋代楊玄感謀反,煬帝把他正法,罪及九族,並命令官員,都去割食他的肉。楊廣以不忠的罪名逮捕了斛斯政,並把他製成食物。楊廣要斛斯政的同僚們吃他的肉,有的吃得比自己所得的一份還多,有的則不肯吃。吃得多的人因此而受到褒揚,並受賜大量的貴重賞物。 王文同是隋代有名的酷吏。隋軍征遼東時,楊廣命令王文同巡察河北諸郡。他到河間時,正值數百名僧人舉行佛會,便認為這是聚結惑眾,把他們都殺了。楊廣得知此事,將王文同斬於河間,以謝百姓。“仇人剖其棺,割肉而啖之,斯須鹹盡。”
隋代末年,高瓚宴請諸葛昂,把一對十來歲的雙生子烹熟,頭顱、手和腳分別裝在盤子裡,端上宴席。不久,諸葛昂宴請高瓚,讓自己的愛妾敬酒,那妾無故笑一下,諸葛昂怒叱她一頓,命令她退下。不一會,把這位妾整個放在大蒸籠 裡蒸熟,擺成盤腿打坐的姿勢,放在一隻特大的銀盤子裡,她的臉上重新塗好脂粉,身上用錦蓋著。這道“菜”抬上來後,諸葛昂親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給高瓚吃。諸葛昂神態自若,撕扯妾的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盡飽而止【真定力之君也】。後來遭遇兵亂,諸葛昂和高瓚一齊被盜賊抓去,盜賊割下他們的肉烤著吃。 隋煬帝大業十二年 (616),江淮饑饉無食“始采樹皮葉,或搗槁為末,或煮土而食;諸物皆盡,乃自相食”。西元617年,薛舉佔據了陝西、甘肅一代。618年,其子薛仁果俘獲了著名文人庾信之子庾立,但他拒不承認薛舉政權。庾立被炙烤而死。他的肉被切成小塊,分給薛仁果手下的士兵食用。隋朝末年,張金稱被俘,並因叛逆罪被處死。他的頭和腳均被砍下來,掛在木柱上示眾,身體的其餘部分被陳屍鬧市。所有恨他的人,都可以分享他的肉。 隋末的朱粲是一位吃人魔王。當時襄陽、鄧州一帶大災荒,白米萬錢一斛還買不到,百姓相食成風。朱粲乘亂起兵,常捕捉民間幼兒蒸吃,朱粲用二百石銅鐘煮人肉。他對軍士說:“世上最美的食物,還能超過人肉嗎?只要國中有人,我就不用擔心軍糧。”他下令捕獲婦女和兒童,蒸熟分配給士兵當飯。後來朱粲降唐,李淵派部將段確勞軍,宴席間,段確對朱粲開玩笑說:“人肉到底什麼滋味?”朱粲反唇相譏:“如果是剛喝過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豬肉一樣。”段確怒駡道:“你這狂賊,既已入我唐朝,不過是一個奴才罷了,還敢吃人嗎?”朱粲就下令將段確殺死,烹食其肉。 貞觀年間,代州都督劉蘭謀反被腰斬,名叫丘行恭的將官用手挖出劉蘭的心肝生吃【徐錫麟事也可稱仿古】。
武則天時期,杭州臨安縣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個向他討債的人帶一名僕人來到臨安,住在旅店裡,薛震把他們主僕二人用酒灌醉殺死,然後把屍體放入大 鍋中,加上水和水銀同煮,連骨帶肉一起化為肉醬【約不能食,乃玩戲耳?】。薛震又要煮食自己的妻子【吃得多了,終于有為吃而吃的,堪稱理論創新】其妻驚覺逃走,報告縣令,縣令派人逮捕薛震,審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 此時,嶺南陳元光性情暴戾,他設宴待客,一男僕敬酒,陳元光勃然大怒,命令衛士立即把他拉出去殺死,又把他的肉煮爛端上宴席讓客人們嘗鮮。客人們不知是人肉,邊吃邊說好吃【看來實情如此了】。當時又有施州刺史獨孤莊喜歡吃人肉,他生病時不想吃飯,只回憶起平時吃過的人肉味道不錯,這時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給他吃。 著名的酷吏來俊臣死後,朝廷下令把他陳屍鬧市,讓民眾分食其肉【言者齊市+分食其肉,治國無雙妙法也】。片刻之間,民眾就把他搶食而光。民眾還對他的屍體做了異乎尋常的淩辱,以泄其忿。例如,他的兩個瞳孔被從眼球中擠出來,皮被剝掉,肚子被剖開,心臟也被掏了出來。【是以中國的民眾從不乞靈與完善的法理公益,止要歹活到最后分食人肉宴就行了】武則天死後,其寵臣張易之、張昌宗兄弟被殺,百姓們臠割他們的肉,煎炒而食。 開元中葉,陳藏器(713年—741年)《本草十遺》寫吃人肉可以治病。 《舊唐書》描述了吃人過程:“內給事牛仙童使幽州,受張守珪厚賂。玄宗怒,命(太監)思勖殺之(即牛仙童)。思勖縛架之數日,乃探取其心,截去手足,割肉而啖之”。 安史之亂時,皇帝李隆基向西南逃跑;士兵們在陝西馬嵬驛發生嘩變,楊玉環、楊國忠被殺;楊國忠的肉被士兵吃得乾乾淨淨。
唐肅宗至德二年(757),尹子奇久圍雎陽“城中食盡……(張)巡出愛妾,殺以食士……將士皆泣下不肯食……(許)遠亦殺其奴,然後括城中婦人,食之既盡,繼以男女老弱,人知必死,莫有叛者。所餘才四百人。”一座3萬餘人口縣城吃人吃到最後,只剩下4百來人。《資治通鑒》記述睢陽張巡殺妻妾吃肉裹腹這一 事件的時候,不僅未對張巡殺人、吃人的暴行作絲毫的譴責,反而對他“忠心耿耿報君王”的行為大肆讚揚。 唐代宗廣德元年(763年),江東大疫,“死者過半”,獨孤及描述這次的災難:“辛醜歲(762年)大旱,三吳饑甚,人相食。明年大疫,死者十七八,
城郭邑居為之空虛,而存者無食,亡者無棺殯悲哀之送。大抵雖其父母妻子也啖其肉,而棄其骸于田野,由是道路 積骨相支撐枕借者彌二千里,春秋以來不書”(《吊道殣文》)。 代宗永泰二年十二月癸卯(766),(周)智光素與陝州刺使皇甫溫不協,“志斌入奏事……叱下斬之,臠食其肉。” 唐代
白居易(772~846年)的《輕肥》說:“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元和年間,節度使張茂□常吃人肉,後來到朝中任職,別人問他在節鎮時吃人肉的事是真是假,他毫不掩飾地回答說:“人肉腥且,爭堪吃?” 在許許多多苦難之中,最大的苦難,莫過於人食人;而所有發生在王朝末代的這類人
間慘劇,莫過於唐末。而在唐末,所有食人者,又都比不上以黃巢為首的農民起義軍。 黃巢所過之地,百姓淨盡、赤地千里。《舊唐書》記載:880年,黃巢攻佔長安,“時京畿百姓皆寨于山谷,累年費耕耘,賊坐空城,賦輸無如,穀食騰踴,米鬥三十錢,官軍皆執山寨百姓,蠰于賊為食,人獲數十萬”。
883年,黃巢在滅亡前夕包圍陳州近一年時間裡;採用過機械化方式,數百(一說三千)巨碓,同時開工,成為供應軍糧的人肉作坊,流水作業,日夜不輟。將大批鄉民、俘虜,無論男女老幼,悉數納入巨舂,頃刻磨成肉糜,供應他圍城部隊,以保證起義軍的戰鬥力。陳州四周的老百姓被吃光了,就“縱兵四掠,自河南、許、汝、唐、鄧、孟、鄭、汴、曹、徐、兗等數十州,鹹被其毒。”最保守的估計,吃掉10倍于張巡守睢陽城時的人口——30萬。像黃巢以人肉為糧糗的惡行,絕非一般意義的戰場上的較量,而是人性滅絕的屠殺。正如《魔鏡》雲:這是一塊被施了魔法的玻璃/吃進人肉,不吐人皮/
黃巢拉起的隊伍,在行軍作戰中病死、餓死、戰死的總數至少在1百萬人以上。他帶進長安的幾十萬人,大部分是餓死的。在黃巢起兵時,中原本是一個人口稠密的地區,到了他敗死之時,這裡已是縱橫千里,全無人煙,一片焦土。後來,黃巢棄城逃跑到山東狼虎谷時,只剩下殘兵一千余人,黃巢走投無路,眾叛親離,自殺身亡(一說被他外甥林言所殺)。 《資治通鑒》中“人相食”出現頻率最高:有人統計該書,發現10頁之內就出現“大饑,人相食”之類的字眼;即使是多達百萬的民眾被吃,史家也若無其事的一筆帶過。 秦宗權稱帝,軍隊用人肉乾當糧食,“賊首皆剽銳慘毒,所至屠慘人物,燔燒郡邑。西至關內,東極青齊,南出江淮,北至衛滑,魚爛鳥散,荊榛蔽野。賊既乏食,啖人為儲,軍士四出,則鹽屍而從”(《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五十》)。 西元882年,當長安的米價上漲到每鬥三十緡時,盜匪也開始抓人賣給官軍做軍糧【產業化了】。官軍還直接去山寨抓人充口糧,當時一人值錢數百緡,以肥瘦論價。在這種情況下,野蠻殺人變成了營利事業。 886年,“荊、襄蝗,米鬥錢三千,人相食,淮南蝗,自西來,行而不飛,浮水緣城入揚州府署,竹樹幢節,一夕如剪……”
光啟三年 (887):“秦彥遣畢師鐸、秦稠將兵八千出城,西擊楊行密,稠敗死,士卒死者什七八,城中乏食,樵采路絕,宣州軍始食人。楊行密圍廣陵且半 年,秦彥、畢師鐸大小數十戰多不利,城中無食,料值錢五十緡,草根木實皆盡,以堇泥為餅食之,餓死者大半。宣州軍掠人詣肆賣之,驅縛屠割如羊豕,訖無一聲,流血滿於坊市。彥、師鐸無如之何,顰蹙而已。”當城裡糧盡時,“饑民相殺而食,其夫婦、父子自相牽,就屠賣之,屠者刲剔如羊豕”。人像豬羊一樣被屠夫切了在市場上賣錢營利,其景象雖比人間地獄亦有不及。“河陽節度使李罕之所部不耕稼,專以剽掠為資,啖人為糧。” 889年,“楊行密圍宣州,城中食盡,人相啖……”(《資治通鑒》卷258)。 西元891年5月,前蜀的建立者王建命令武將唐友通生擒韋昭度的親吏駱保,並把他製成食物【在中國,此滅絕人性之舉多半竟然大快人心】。前蜀的士兵抵禦入侵的大理軍隊時,他們生擒了一些敵兵,並吃了他們。 891年孫儒悉焚揚州廬舍,盡驅丁壯及婦女渡江,殺老弱以充食。 893年3月,李克用引兵攻天長鎮,殺了王鎔部上萬士兵。當時軍中無糧,李克用准許部下把敵人屍體做成肉脯當軍糧。
王延政是閩國的最後一任國君,王延政率軍駐紮在軍事基地建州時,他在福州的部下伏擊叛軍,殺了七千餘人;死屍都被肢解,骨頭扔掉,肉被晾乾成脯。這些人肉脯後來多次作為口糧發給士兵,即使口糧不缺時也是如此。 【由可見,泛支地區,雖越族不免矣】
昭宗天複二年(902年),鳳翔城被朱全忠包圍,是冬,大雪,城中食盡,凍餒死者不可勝計。或臥未死已為人所剮。狗肉每斤五百錢,人肉每斤只一百錢。 天佑三年(906年):“時汴軍築壘圍滄州,鳥鼠不能通,仁恭(劉仁恭)畏其(朱全忠)強,不敢戰。城中食盡,九土而食,或互相掠啖”(《資治通鑒》卷265)。
姚洪是後樑的一個小校,曾在梁將董璋的手下供職。後來,姚洪投唐,任指 揮使,率一千人守閬州。董璋寫信招降姚洪,姚洪把他的信扔進了廁所。董璋軍攻破閬州,抓住了姚洪。他命人在火上架起大鍋,又挑了十個大漢,將姚洪邊割邊吃。姚洪至死大罵不絕。 911年9月,劉守光準備稱帝,將佐多以為不可。守光大怒,將進諫者孫鶴“伏諸質上,令軍士剮而啖之”。 922年10月,鎮州陷落,獲勝的晉軍進城後吃了部分守城官吏及其家屬,以示懲罰。 同光三年(925年),“崇韜征犒軍錢數萬于宗弼、宗弼靳之。士卒怨怒,縱火喧嘩。崇韜欲自明,乃白收宗弼族誅之,籍沒其家。蜀人爭食宗弼之肉”(《資治通鑒》)。 942年,後晉萇從簡屠戶出身,官至左金吾衛上將軍,歷任河陽、忠武、武甯等鎮節度使,尤好吃人肉。“……從簡好食人肉,所至多潛捕民間小兒以食”(《新五代史.萇存簡》)。 後晉天福12(947)年,張彥澤因為任意劫掠,他被耶律德光處死。“斬彥澤及住兒于北市,……剖其心以祭死者。市人爭破其腦取髓,臠其肉而食之”。 武將王彥升對入侵的西方遊牧民族的報復,是用手將俘虜的耳朵揪下來,大嚼著下酒。受到迫害的人渾身是血,戰慄不敢動。前後受此酷刑的人有幾百個。自此,“西人畏之,不敢犯塞”。【由是又民族英雄矣】頑抗到底的人受罪最多。
948~949年,趙思綰喜食人肝,更喜歡用酒吞人膽,他說:“吞此千枚,則膽無敵矣!【事跡一出,果然膽寒】”,共吃人肝66個。“趙思綰好食人肝,常面剖而膾之,膾盡,人猶未死。又好以酒吞人膽,謂人曰:吞此千數,則膽無敵矣。長安城中食盡,取婦女幼稚為軍糧,日計數而給之。每犒軍,輒屠數百人,如羊豖法”(《資治通鑒》、《舊五代史》卷109)。 後漢蔡王劉信掌管禁軍時,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來他的妻子和孩子,當著他的面零刀割他們,讓犯罪者吃自己親人的肉。被零割的人身首異處,手足分離,滿地鮮血橫流,劉信舉杯飲酒,並讓樂隊奏樂,毫無憐憫的表情。劉信雖然自己不吃人肉,但他的這番舉動和那些吃人的人相比,其暴虐程度更嚴重。 古代契丹的東丹王李贊華好飲人的鮮血,他常把婢妾的身上刺個洞,用嘴對著傷口吮吸血液,像小兒吸奶似的。 北宋大將王彥升領兵作戰,得勝後就會命令設宴,把抓到的敵兵俘虜綁在旁邊,他用手硬扯下俘虜的耳朵,放在嘴裡咀嚼,同時慢慢舉杯飲酒。俘虜滿面鮮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全然不顧,與賓客談笑風生。他用這樣的辦法共吃了數百名俘虜的耳朵。【前有提起】 王繼勳是趙匡胤的明皇后的同母弟,他依仗權勢,嗜殺成性。他因違背上諭被解除兵權後,常怏怏不樂,便把怨氣發在無辜者身上,“專以臠割奴婢為樂”。一天大雨沖壞了圍牆,群婢逃了出來,狀告到趙匡胤那裡。他再次被削官爵。後來他任職西京,變得更為殘暴,常買民家女子,稍不如意,“即殺食之”,然後把屍骨裝在棺材裡拋到野外。女人販子和賣棺材的“出入其門不絕”。長壽寺僧人廣惠常和他在一起食人肉。977年將他罷官治罪。他供認共殺食婢女百余人。被斬首于洛陽,洛陽市民拍手稱快。 仁宗時期,廣源州儂智高的母親阿虎喜愛吃人肉,每頓飯都要殺死一名小兒供她食用。 北宋初年,武將楊師璠受命處罰叛將張文表。張文表被捕後,被“臠而食之”。
宋將高永年率軍抵禦西羌,不慎被羌人所俘,獻給了多羅巴人。多羅巴人吃了他的心、肝,因為他們相信是他使其“宗族飄落無處所”,而成為流民的。 宋將李處耘在戰鬥中捉了很多俘虜。很快,他就選了數十個肥胖的俘虜,“令左右分啖之”,既作為食物,又作為懲罰。詹良臣任縉雲縣尉時,因抵禦盜賊而被俘。盜賊要他投降,他破口大駡,激怒了盜賊。他們從詹良臣身上割下一塊塊肉,逼他當眾吃下。詹良臣一面吐一面罵,至死罵聲不絕。每個在場的人都為他的慘死而落淚。這種懲罰是逼迫受懲罰的人吃自己的肉,含有極大的羞辱性質。 宋仁宗慶曆八年(1048年),河北大饑,人相食;“河北、京東西大水為災,人相食,流民入京東者不可勝數”(《續資治通鑒》卷50)。 元祐二年(1087年),蘇轍《因旱乞許群臣面對言事剳子》:“臣伏見二年以來,民氣未和,天意未順,災沴薦至,非水即旱。淮南饑饉,人至相食。河北流移,道路不絕。京東困弊,盜賊群起。……” 西元1131年,劉起起義軍攻入孫知微鎮守的舒州,並佔領了該地區。孫知微被俘後,“不屈,忠怒,臠而食之”。
岳飛的舅舅就是被他親手殺掉的,而且是親手挖出心臟。雖說是他舅舅作亂在前,但是這手段也太狠了一點。另據《三朝北盟彙編》記載“先是飛在洪州,與江南兵馬鈐轄趙秉淵飲,大醉,擊秉淵幾死”,和別人喝酒,喝醉了就打人,差點打死,可見脾氣很暴躁。岳飛對下屬很苛刻,他的一個幕僚出於好心為他向上表功,他為了顯示自己“無私”,就找藉口把別人打了五百鞭子。他手下的士兵僅僅因為買東西粗心地多找回了幾文錢,就被他小題大做斬了首,這種借別人腦袋來樹立自己權威的作法跟曹操的借糧官的人頭來穩定人心和割發代首的陰謀手段是完全一樣的。岳飛手下部將傅慶,想去投奔南宋另一支軍隊的首領劉光世,嶽飛知道後就殺了傅慶。嶽飛多次縱兵燒殺淫掠自己的同胞來邀功。岳飛跟同為抗金力量的友軍也經常火拼,如劉涇,與嶽飛同為統制,有人向嶽飛告發,說劉涇陰謀吞併嶽飛的軍隊。岳飛先下手為強,殺了劉涇,吞併了他的軍隊。可見,嶽飛為了擴充實力是有點不擇手段的,“岳家軍”相當於是一隻私家軍隊,如果任由他的勢力坐大,很難說他不會演變成唐代的藩鎮割據,這也是他受到趙構猜忌,導致被殺的重要原因。岳飛在朱仙鎮宰殺來犯金兵59萬多人而為漢人歷史所讚揚。岳飛詩詞中有“壯士饑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此處的匈奴,是指女真人),一個心中充滿了仇恨又想吃敵人肉與血的人,是被反文明、反人道的野蠻專制的愚忠所徹底異化了!到了中世紀,人吃人已是極其罕見的偶然事件了。到了十二世紀,在世界各文明國家中,人吃人的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禁止和道德的譴責。因此,岳飛滿江紅中的“餐人肉、飲人血”的文字表達,無異于向世界發表宣言:漢民族就是野蠻民族,大宋國就是野蠻國家。更重要的是,政治家的文學藝術作品很容易被敵人利用。敵人為了對抗嶽飛的反攻,當然要搞好內部的團結,而嶽飛的“餐飲”之說,正好幫了敵人的忙,促使他們緊密團結,奮勇抵抗。本來,敵人陣營中也有厭戰甚至反戰的人,他們對於大宋軍隊收復失地的軍事行動可以發揮一定的支持和幫助作用。然而,金國的好戰者利用嶽飛的“餐飲”之說,從而迫使厭戰、反戰的金人加入到反嶽飛的行列,使嶽飛的敵人越來越多。 漢族為什麼如此仇視異族?!岳飛殺了一個漢奸,圍觀的人們把死人碎屍並食用,以發洩對賣國者的仇恨。有的人來遲了,則從屍體上割食任何部分,包括心和肝。
莊綽在《雞肋編》說:“自靖康丙午歲(1126年),金狄亂華,六七年間,
荊榛千里,盜賊、官兵、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價,賤於犬豚,肥壯者一枚不過十五千,全軀暴以為臘。老瘦男子名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不慕羊’;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通稱為‘兩腳
羊’”。兒童的肉叫“和骨爛”,是最鮮美的,因兒童肉在煮爛後,可以連骨頭一起全部吃掉;年輕女子的肉則被稱為“不羨羊”,意思是比羊肉更鮮美;男人的肉被叫作“燒把火”,意為燒不爛,是人肉中最不好吃的(需要多加把火);對人肉的通稱則是“兩腳羊”。 南宋時,因元兵打來,齊魯一帶的漢人從山東逃到杭州,半路上沒有吃的,他們就吃人肉乾:“人臘”,一直吃到杭州為止。 高宗紹興三年(1133年),江淮之間民眾相食,人肉的價錢比豬肉還便宜,一個少壯男子的屍體不過15千(1斗米要數十千錢)。 南宋甯宗嘉定年間,林千之任西欽州知州,得了一種病(末疾),有個醫士告訴
此即和骨爛
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強筋健骨。於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內捕少年男女,製成肉乾,叫做“地雞”、“地鴨”。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當地土司告發,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僅流放到海南。由於南宋政治腐敗,這樣的吃人的昏官竟然沒有得到懲罰。 南宋紹定六年(1233年),唐州被困,“城中糧盡,人相食,金將烏庫哩黑漢,殺其愛妾以啖士,士爭殺其妻子”。殺妻或殺妾之後,必是“括城中婦人食之”! 忽必烈在位期間,有個貪官阿合馬被人刺死。元大都百姓和士兵怒而食之,狂舞痛飲三天三夜以示慶祝。據說當時京城裡的酒因此而全部售磬。
元人陶宗儀所著的《南村輟耕錄》裡說,“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為上,……或使坐兩缸間,外逼以火。或於鐵架上生炙。或縛其手足, 先用沸湯澆潑,卻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夾袋中,入巨鍋活煮。或男子止斷其雙腿,婦女則特剜其兩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人肉曰‘想肉’,食之而使人想也。“淮右之軍”即朱元璋之軍,這個吃人上癮的軍隊,何嘗考慮過民意。 朱元璋賜給常遇春美妾,可常遇春的元配砍掉了美妾的手。朱元璋派人殺了常遇春的元配。她的肋骨被砍成小塊弄熟,由朱元璋分發給常遇春及眾大臣食用。 明太祖朱元璋的孫子朱有熹,最愛生吃人的肝、膽和腦汁。每天天黑後,他看見有人經過他所居住的王府旁邊,就命令手下人把他們引誘到府中殺死,供他食用。後來,人們都不敢從他的府邸前後經過。像朱有熹這樣的帝室貴胄,竟然如此歿暴,其下的凶官悍將的吃人行為也就不足為奇了。 明代初年,韓雍率軍平定廣西壯族、瑤族的叛亂。有一次,他和部將在轅門商議軍事時,把幾名俘虜拉過來斬首,然後剜出死者的心臟,砸開頭顱取出腦汁,趁熱吃下肚去。 明成化年間,湖廣都指揮彭倫跟隨趙輔平定大藤峽民叛亂,把抓獲的俘虜綁到高竿上,讓兵士將他們亂箭射死,然後又割裂他們的肢體,讓兵士烹煮而食。 明代有個名叫王冠的人,熱衷於房中術。他有婢妾十餘人,恣意縱欲,婢妾懷孕快要分娩時,王冠就讓她服藥打胎。胎兒產出,王冠就把胎兒放在石臼中搗成肉醬,配製成藥丸。他還購買別人家的幼兒烹熟食肉。後來事情敗露,王冠被治罪,淩遲處死。 正德三年(1508年),大旱、蝗災,民大饑,疫病流行,人相食。 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劉瑾被磔死,淩遲三日,共剮3300餘刀。行刑之日,北京鼎沸,百姓相爭以一錢買劉瑾一塊肉,生吞以洩恨。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是歲,淮揚饑,人相食。”《明史.武宗紀》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遼東大饑,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八月,以遼東連年饑饉,至有父食死子者,發銀糴粟賑之。” (《中外歷史年表》) 嘉靖時,王被嚴嵩殺害,後來嚴嵩的兒子嚴世蕃獲罪被斬首,王的兒子王世貞、王世懋兄弟花錢買通行刑的劊子手,砍下嚴世蕃的一條腿帶回家去,煮熟祭奠父親,之後,王氏兄弟把那條人腿上的肉吃個淨光。 萬曆6年(1578年)李時珍完成《本草綱目》,鼓吹吃人對人的身體有好處。他蒐集藥名是為了“凡經人用者,皆不可遺”,“人部”舉凡毛髮、指甲、牙齒、屎尿、唾液、乳汁、眼淚、汗水、人骨、胞衣(紫河車)、體垢、月水、人勢(陰莖)、人膽、結石……皆可入藥。頭髮可治傷寒、肚疼,男性陰毛治蛇咬,人魄(人吊死級的魂魄)可以安神定魄。 萬曆15、16年(1587年—1588年)河北大饑,“七月,黃河以北,民食草木。富平、蒲城、同官諸縣,有以石為糧者。”、“河南饑,民相食。” 萬曆29年(1601年)“兩畿饑。阜平縣(真定西北,鄰山西)有殺食其稚子者”(《明史.五行志》)。萬曆44年(1616年)正月,“以山東大饑,致母食死兒,夫食死妻,再振之”(《中外歷史年表》)。萬曆45年山東大饑,蔡州有人肉市,慘不忍睹。 崇禎四年(1631年),皇太極攻大淩河,祖大壽死守,史載“旋有王世龍者,越城出降,言城中糧竭,商賈諸雜役多死,存者人相食,馬斃殆盡。……大壽欲突圍,不得,與約許至錦州取妻室,乃誓而後降”(《清史稿.卷234 祖大壽傳》)。
崇禎六年(1633年),“河間大饑,人相食”《明史.陳三接傳》。 崇禎七年(1634年),“太原大饑,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崇禎九年(1636年),“山西大饑,人相食”(《明史.莊烈帝紀》)。 崇禎十年(1637年),浙江鬧饑荒,父子、夫婦、兄弟相食。 崇禎十三年(1640年),全國有123州縣發生“人相食”,98州縣蝗災。崇禎十三年“兩畿、山東、河南、山、陝旱蝗,人相食。”,“北畿、山東、河南、陝西、山西、浙江、三吳皆饑。自淮而北至畿南,樹皮食盡,發痤胔以食【意思是挖自己和死尸身上的爛肉吃】。” 崇禎十四年(1641年),“浙江大旱,飛蝗蔽天,食草根幾盡,人饑且疫”。時山東荒旱,寇盜益熾,徐德(南端到北端)數千里白骨縱橫,父子相食,人跡斷絕(彭貽孫《平寇志》)。 明末,“蜀大饑,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連歲乾涸,至是彌甚。赤地千里,糲米一鬥價二十金,養麥一鬥價七八金,久之亦無賣者篙芹木葉,取食殆盡。時有裹珍珠二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數百金,買一飽不得而死。於是人皆相食,道路饑殍,剝取殆盡。無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轉相賊殺”(彭遵泅《蜀碧》卷四)。 【一段二百字,人相食10次矣】
明末,河南和山東發生饑荒和蝗災,可以吃的東西都已經吃完,唯一剩下的可以吃的就只有人,於是便有了公開的人肉市場,其販賣的乃是活生生的人,稱之曰“菜人”。清代紀曉嵐(1724-1805)在《閱微草堂筆記》敘述了中國北方的饑饉和食人情形。人肉在市場上公開出售,這一地區的人們以人肉為消費品是常見的事,因而政府正式認可這種減緩食品短缺的非人道交易。書中說:“有客在德州、景州間,入逆旅午餐,見少婦裸體伏俎上”,馬上要被屠宰出售,旅客起了惻隱之心,願意付雙倍的價錢從屠夫手中贖買下她。不料在幫她解開繩索時,旅客無意間“手觸其乳”,少婦當即義正辭嚴地說:“荷君再生,終身賦役無所悔。然為婢媼則可,為妾媵則必不可。吾惟不肯事二夫,故鬻諸此也。君何遽相輕薄耶!”仍舊伏身砧板,閉目受屠。這位“不肯事二夫”而被賣為“菜人”的少婦,其實多半就是為其丈夫所賣,卻還要為這樣的丈夫守節!舒蕪不無激憤地指出:“這個故事如果完全真實,自然可見儒家的仁義道德、儒家的禮教、儒家的女教,確確實實是在吃人,是在使被吃者心甘情願地被吃。即使故事不完全真實,說故事者意在歌頌讚美這樣甘心被吃的女子,而他[指紀昀,字曉嵐]平素還是思想通達【開明派領導的過去式】的學者,這一點同樣可怕,或者該說更加可怕。” 明末的劉澤清是一位活吃人的典型人物。他鎮守廬州(今合肥),平時讀書作詩,頗為風雅,實際上極其兇殘。有一天,劉澤清設宴請客,讓一隻猩猩捧著一盞裝有三升酒的金甌向客人跪著敬酒,客人嚇得渾身發抖不敢接酒。劉澤清笑著說:“你連這畜生也害怕嗎?”他又叫人拉過來一名死囚犯,在宴會廳中當場打死,取出腦漿和心肝放在另一盞金甌中,讓另一隻猩猩捧著,劉澤清吃著血淋淋的人心肝,喝著白花花的人腦漿,旁若無人,賓客莫不膽戰心驚。後來劉澤清投降清朝,清朝擔心他反復無常,尋藉口把他磔死。 清初順治年間,安邑知縣鹿盡心得了痿痹之疾(半身不遂),有個方士對他說吃小兒的腦子【中醫實薩滿之流】可以治好病。鹿盡心相信他的話,用高價購買小兒,猛擊其頭部致死,取出腦漿燉熟服用。這樣,他吃了許多小兒,病情未好轉,又請方士扶乩求仙,方士又教他吃生腦漿。於是鹿盡心就把捕獲的小兒敲開頭骨,生吸腦汁。但是,鹿盡心的病到底沒有好,不久他就死了。
清順治九年(1652年)南明將領李定國攻新會,城中糧盡,清軍開始殺居民為食。新會被圍八個月,吃掉居民近萬人。有一回城門正要關閉,有幾百名鄉下百姓湧到城門外請求進城避難,縣令不同意收留他們,清軍守將說:“讓他們進來吧!到緊急的時候,這批人可作為我們十天的口糧。”於是打開城門,把百姓放進來。姓莫的媳婦願代婆婆而死,清軍把莫氏烹食。有戶人家數口被吃,只有一人倖免,這位倖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見了清軍守將,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將感到驚訝,問:“你拜我幹什麼?”那人說:“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裡了,他們都沒有墳墓。如今寒食節臨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裡去拜呢?”守將滿面羞慚,急忙離去。 嘉慶六年(1801年),四川人羅思舉的部隊缺糧,開始吃俘虜,共吃3500多人。 太平天國之亂後,同治三、四年間(1864、1865),皖南到處人吃人,皖南、蘇北的人肉價目,高不過百余文,低僅數十文,遠較豬羊肉為廉;人肉開始賣到30文1斤,後來漲價到120文1斤;江蘇句容、溧陽、溧水等處賣到80文1斤。最初人肉市場中出售的只是死人肉,以後便發展為當場屠宰活人,謂之“菜人”。 同治七年(1868年)定西、通渭大旱,時逢戰亂,瘟疫並起,人相食。 1895年8月,廣東一個村子為水發生了武裝衝突;被俘的人被殺死,他們的肉、心和肝被分發給勝方食用;勝方的小孩子,也可以參加這一人肉“盛宴”。在魯迅《狂人日記》裡提到:近代的徐錫麒被抓後,他的心被炒著吃了。 據《清史稿》記載,352次災荒,發生19次食人事件。在清朝統治的260多年間,大約每15年就有食人的情況發生。
1948年6月國共內戰期間,林彪進行長春圍城,造成很多人餓死街頭,到了10月長春城內開始賣人肉,10月21日城內守軍鄭洞國投降。50萬人相互吃 得只剩下17萬了。 1958年大躍進引發的大饑荒(1959-1962),造成了“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餓得啃磚頭”。1968年廣西發生大規模屠殺與吃掉了2萬多人惡性事件【反共救國團案】。1976年唐山地震中一個困埋在地下的男人,因為將剛剛死去的妻子的胳膊啃吃了一條,才維持著生命等到了救援。 春秋戰國、秦代都沒有出現大量的吃人案例,那時吃人的案例多為因為“仇恨”而吃人,且多集中在君王的範圍內。自漢代以來,則大規模的吃人案例層出不窮。所以,吃人與否和吃人普遍與否與生產力、耕地數量沒有必然的聯繫。非洲黑人部落吃人,也不是為了吃飽,而是一種宗教或者其他的圖騰信仰之類的。比如大放衛星的年代,傻子都知道老百姓已經無糧,卻依然上交糧食,直到餓死人和吃人出現。所以,這類吃人不能簡單歸功於饑荒之類,而是因為制度浪費所造成的吃人,也就是說制度吃人。
饑餓只是造成吃人的表面原因。制度和道德的雙重交互影響,才是吃人的根本原因。春秋戰國、秦代戰亂那麼多而且生產力比後來的朝代落後,也沒有出現大規模的吃人;而漢代尊儒以後,卻出現大批的吃人案例甚至軍隊吃人或者義軍以人肉為軍糧的事情了。 所以說,只有整個社會和官僚階層以及民眾的道德觀因儒而改變後,才開始逐漸認同吃人和理解吃人,並把吃人當做理所當然的發洩“仇恨”“享樂”“饑餓”“忠孝”的表達手段和解決手段。 把自己老婆殺了煮肉給劉備吃,被儒稱為“忠”、割股救親被稱為“孝”、把滿城的人都吃了為官僚集團守城,被儒評為“忠和義”、吃敵人的肉喝敵人的血,稱為“勇、義”……這些例子很多,但你很難找到其他文明中的相關典例,根本見不到其他文明公開表彰和肯定“吃人”的典例。所以,儒與吃人都是有必然和千絲萬縷的
聯繫,這個無法否認。 林沖必須提人頭才能入梁山吃人集團(朝廷命官黃文柄則被梁山眾好漢給生吃了!原文道:宋江便把黃文柄剝了濕衣服,綁在柳樹上,請眾頭領團團坐定,宋江便問道:“我與哥哥動手割這廝。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燒吃。”於是李逵便拿起尖刀,先從黃文炳的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當宋江等眾頭領吃完了烤人肉,口乾舌燥之際,李逵又拿刀割開黃文炳的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眾頭領做醒酒湯。可見,水滸英雄個個都是殺人高手,吃人也甚在行。這個吃人集團被中國人所崇拜,恰恰證明了中國的野蠻落後性)。在1920年代井崗山又重演過,在21世紀的中國仍在演義這類野蠻故事。那個搶劫武漢廣場和銀行的湖南張君集團,其入夥的條件就是必須先殺個人! 中國文化提倡吃人。吃人已進入了中國的文學,被審美化了。《三國演義》第十九回講:劉備被呂布打敗而投奔曹操,在途中住在獵戶劉安家中。劉安非常崇拜劉備,劉安家中又沒吃的,他就“殺妻以食之”。這樣他以“食人”的行為實現了“忠孝兩全”的儒家理想。曹操知道後還給劉安百兩黃金。 奴隸主灌輸給奴隸這樣一種倫理:一個奴隸,只要忠誠地侍奉奴隸主,即使殘殺並吃掉另外一個奴隸,也可以不用承擔任何的罪責。假如這種殘殺和虐吃的目的是為了維持奴隸主的統治,那奴隸的行為還會受到褒揚和獎勵。作者是讚美這種的德行,而讀者看書時也沒感覺到可怕,可見我們的心靈麻木到了什麼程度!這種吃人有理的文化說明了中國人根本是一個“妖魔”的種族,無需別人來“妖魔化”。恐怕全人類找不到第二個這樣沒有人性的民族。
魯迅說:“所謂中國的文明者,其實不過是安排給闊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席。 所謂中國者,其實不過是安排這人肉的筵宴的廚房。不知道而讚頌者是可恕的,否則,此輩當得永遠的詛咒”!在這個以“仁”為道德核心的國度,幾千年來,這樣大規模、肆無忌憚地食人,這種被被儒家學說所默認、所鼓勵的食人,在世界歷史上都是罕見的,都是毫無人性到了極點! 中國根本不是文明古國,更不是禮儀之邦。論思想文化,直到二十世紀還沒形成平等、博愛的觀念,仍然停留在茹毛飲血的吃人階段。帝王需要臣民成為行屍走肉、螺絲釘,儒家教導人們成為行屍走肉、螺絲釘,兩者一文一武,紅白搭配,形成了千年大一統的吃人國家。 每一種文明都必須具有道德底線,才能防止人的集體性道德犯罪與無意識地全面墮落。道德底線,是守衛人的最基本的尊嚴、良知的最低防線,是做人應該遵守的最基本的行為規範(或做人的最基本的道德良知),是是與非、美與醜、善與惡、好與壞的分水嶺,也是使人不至於墮落為禽獸的最後防線。道德底線要求人們譴責並反抗傷天害理、泯滅人性的事。如果整個民族在幾千年的歷史中一代代的重複那些滅絕人性的事,對泯滅人性的制度、習慣熟視無睹,那麼這種文化絕對是出了重大的問題甚至是野蠻到了極至而使人喪失了覺悟能力,是一種野蠻的變態文化,是文飾野蠻的偽文明。【后面部分與主題關系不大,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