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0日 星期一

唐朝的64&國姓爺的228


“巍巍百尺樓,斑駁證千秋。曾見河中水,幾番是血流。”公元627年7月2日(唐武德九
年六月四日)
,秦王李世民在皇宮北門——玄武門外伏殺自己同父同母的一兄一弟太子建
成及齊王元吉後,皇儲之爭一箭定格。接著又屠戮其滿門,侄子侄女無一倖免,然後逼父
親高祖李淵遜位於他,史稱玄武門之變。
史學界,千百年來圍繞“玄武門之變”事實層面和道德評價上的爭議一直不休。一方面,
李世民為了一個皇帝的位子而屠戮兄弟滿門,侄子侄女無一倖免,這樣的極端行為徹底打
破了人類倫理的底線,很讓後人為慘死者抱不平。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李世民曾親自乾
預唐初歷史的修撰,使得“玄武門之變”真相一直懸而未決。
唐代關於“玄武門之變”前前後後的官方記載,基本集中在《高祖實錄》和《太宗實錄》
,這兩本《實錄》正是在李世民干預下修成,史官不得不“為尊者隱,為賢者諱”,但秉
筆直書一向是史官們的理想追求,事關腦袋的安危,不能明著對抗,就來暗的,其中一個
高招,就是用“曲筆”,故意留下自相矛盾的記載,讓後人從中發現被“隱”掉和“諱”
去的事實。
綜合史書記載,李世民為他發動兵變奪權找了三個理由:一、李唐王朝建國第一炮—太原
起兵是他首倡;二、打天下他功勞最大,老爸唐高祖李淵多次許諾要立他為太子以作回報
,但沒有兌現;三、太子李建成要殺他,玄武門之變只是“自衛反擊”。三條理由只是為
了證明,當時的秦王李世民,後來一代英主唐太宗是被逼的,別無選擇。當玄武門外的喊
殺聲在歷史的天空湮沒,當兄弟的血早已凝固在宮門城牆。我們該如何去解讀這一段沒有
真相歷史,是任由史書粉飾塗抹,還是該質疑李世民的英主形象。翻遍史書,疑點毫無章
法可循、可解。
太原起兵,是李世民首倡,老爸李淵被動聽從嗎?現在最流行的說法是,李世民設下
美人局逼父造反的情節:話說李世民一心起兵造隋朝的反,卻怕與隋文帝感情深厚且為隋
煬帝表哥的父親不肯,於是找到了老爸的心腹裴寂商量,裴寂當時正為隋煬帝管著晉陽宮
,就挑了個宮女送去侍候李淵。事後,把李二公子的造反大計全盤托出。李淵大驚不肯。
裴寂便道:“你已經睡了你皇上表弟的女人,這事鬧出來也是一個死,就為了這個,也不
得不起兵了。 ”李淵還是唧唧歪歪地拖延不行動。但溫大雅所著《大唐創業起居注》卻有
不同的說法。該書記載,李淵是太原起兵的首謀和組織者,其長子建成戰功與次子世民相
當,世民別無殊勳。
李淵有沒有許諾要改立李世民為太子,是老糊塗了嗎?且不說按《大唐創業起居注》
,世民和建成相比,並沒有特別的功勞,就算有特別的功勞,對於最高統治者而言,誰功
勞最大就該做皇帝也是一個相當危險的邏輯,李淵會不會據此而改立太子,是相當可疑的
。最可疑的還是,史載李淵多次對李世民說過要立他為儲君,為何非但沒有付諸實行,還
一力對建成多所維護?立儲是何等太事,豈可說來玩兒?莫非李淵是一個糊塗昏庸到極點
的昏君。種種不合常情之處,只能說明,所謂許諾改立,肯定是李世民一方在當時放出來
的謠言,或者就是後來修改史實時加上去的情節。

此文來自某人讀書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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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我自己的一篇讀書筆記

《清史稿.鄭成功傳》裡說他“凡事獨行獨斷,不與人商量、用法嚴峻,果於誅殺、雖在親族有罪,不少貸,凡有犯奸者必死之”。因為執法太嚴厲,導致部下多有反叛降清之心,使得廈門得而復失。然廈門難守,也自自然,然非此而已:

後來名將施琅也被逼降清,終致臺灣被清廷佔領。被鄭成功誅殺的部將,在當時戶官楊英《從征實錄》裡,記有姓名的就多達70餘人【來自一些零散的所見】,有的還連累妻兒並九族。《臺灣府志》卷十九也提到:“成功立法尚嚴,雖親族,有罪不少貸。其立法:有犯奸者,婦人沉之海、姦夫死杖下。為盜,不論贓多寡,必斬。【寥無法制之要矣】有盜伐人一竹者,【毛犬作風】立斬之。”鄭成功部屬阮錫所撰《海上見聞錄》卷二也提到:“初至,水土不服,疫癘大作,病者十之七八,死者甚多。加以用法嚴峻,果於誅殺。府尹楊朝棟以小鬥散糧,殺其一家。又殺萬年縣知縣祝敬,家屬發配。於是人心惶懼,諸將解體。”

擔任過鄭成功翻譯的東印度公司的土地測量師菲力普(Philippus Daniel Meij van Meijensteen)在其《梅氏日記》裡提到鄭成功對屬下的嚴酷:“國姓爺的士兵若犯法,即使情節輕微,一樣也會被斬首。甚至,他的將官運氣不佳,沒能戰勝,也要斬首,這種情形幾乎每天發生”。《梅氏日記》裡還提到鄭成功追繳臺灣人積欠荷蘭人債務的殘暴:“他們必須在三天之內償還,如果不還或是沒有還清,就要挨打,打在裸露的屁股上。第一次打三下,若再不還,第二次打五下,第三次打十下(像這樣加倍打下去)。最後就被關進監牢,用一塊大的四方形木板,好像領巾枷在脖子上幾個月,使那些人想要躺也躺不下去,想要站也站不起來;因為那種木板長寬都足有二尺半,厚達兩拇指。因此,所有公司的屬民都會帶著淚眼,期待這個獨裁者倒下去,使他們得以再回到公司的管轄下生活。”

鄭成功大軍入台初期,臺灣人的反抗相當慘烈。楊英《從征實錄》裡說1661年7月,臺灣中部原住民不堪鄭軍的淩虐而抗暴:“援剿後鎮、後沖鎮官兵激變大肚土番叛,衝殺左先鋒鎮營,楊祖與戰,被傷敗回,至省病,死之。”印尼國立檔案館收藏的《巴達維亞城日記》(Dagh-Register Gehouden int Castect Batavia) 裡,也有臺灣原住民協助荷蘭對抗鄭軍的報告。《巴達維亞城日記》還說到:“大部分農民深受國姓爺的壓榨,很少人能享受他們的勞力所得,而且無法擁有全部的土地所有權。華人得將欠荷蘭人的款項交給國姓爺。國姓爺把大戶人家的婦人和孩子拘禁起來,因為國姓爺認為他們仍藏有金錢。就如他從六哥的婦人哪裡發現二十錠黃金和十三箱銀子一樣。三哥的女兒,他一來就把她納入自己的妾群中。有些住在中國的人,由於害怕他的苛政,不敢來臺灣探望親友。”【理由可以想象,需要軍資反攻大陸,另外這個時期也一樣是大陸還未完全失去的時候】 鄭成功把接收自荷蘭人的土地劃分為(一)王田、(二)私田(為文武官員的私有田地)、(三)營田(軍隊屯田之地)。名雖分三種、實際上都是鄭氏一族、文武官員與軍隊幹部所有。人民受罪比荷蘭統治時期更深而已。除了苛酷的地賦外,鄭成功另外制定了包括陸餉和水餉的“雜賦”。陸餉就是陸上的許多的稅目如厝餉(房屋、豬舍、雞舍都要交稅)、磨餉、菜餉等。水餉則有梁頭餉、潭 餉、港滬餉等。而且不結婚的僧侶要徵稅,結婚的人也要交“婚姻介紹稅”。荷蘭殖民時代的“人頭稅”被鄭成功保留下來。臺灣人在重稅盤剝下,難怪到了鄭氏第三代,必須簞食壺漿迎接另一個殖民政權──滿清政府。

荷治時期對原住民的宣教,相對于鄭成功的重利盤剝,對幾千年不曾使用過文字的臺灣原住民來說、這種從歐洲傳來的福音,是讓臺灣邁向文明世界的開端。當然,知道福建人和廣東人在臺灣開墾之時,原住民還是獵頭族,也不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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